资质挂靠协议一般是没有法律效益的。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依法签订的合同当事人需要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力,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有合同工程要求具备的相应资质才能依法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挂靠在我国法律中虽然予以认可,但资质挂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般是认定为没有法律效益。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情形有几种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鉴于没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使用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此做了禁止性的规定;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四)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二、建筑工程挂靠协议有效吗
合同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合同内容合法,不具备下列情形的,则挂靠协议就是有效的: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三、工程挂靠协议无效,挂靠方交的管理费可以要回吗
1、挂靠协议无效,管理费不一定退。
2、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合同无效时,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在工程挂靠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挂靠人是可以要求被挂靠人返还管理费、质保金等费用的。
但建筑工程作为涉及到人身财产、社会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活动,法律对此有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挂靠协议无效的,法院有权依照民法相关规定收缴双方因履行挂靠合同的非法所得。
也就是说,挂靠人支付给被挂靠人的管理费会被法院没收,被挂靠人是没有管理费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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