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补选的程序和正常选举时相同,也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候补委员等党内职务的选举产生需要实行差额选举。基层党的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如果不影响工作,可以不考虑增补问题;如果工作需要,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补选。召开党代表大会补选的,出席会议的代表可以是换届选举时选出的代表,也可以重新选举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