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六类人员具体如下:
1、特困供养人员;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特困优抚对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中的贫困人员;
5、因自付费用过高致贫、返贫家庭的大病患者;
6、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门诊重大疾病及慢性病患者。
贫困户的补助具体如下:
1、贫困户产业扶持补助;
2、贫困户教育补助;
(1)学前教育免收保教费;
(2)义务教育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享受寄宿生补助;
(3)高中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学生可领取补助;
(4)大学教育: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3、贫困户医疗补助金:
(1)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医疗扶贫“十免四补助”;
(2)在区内住院治疗目前实行的是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3)2017年贫困户免收新农合费用。
4、贫困户民政低保补助;
5、贫困户建房补助:
(1)危旧房改造补助;
(2)易地扶贫搬迁补助。
6、贫困户社保补助
(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
(2)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
(3)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
法律依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国家扶贫资金是指中央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