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对于受害人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对于当事人的责任追究也会存在些许问题,但是只要购买了有关的保险就可以进行一定的理赔,在法律意义上来说肇事逃逸保险公司的赔偿方法为交强险应予以理赔,但商业险得不到赔偿,这是国家的有关规定。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理赔依据如下:
1、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因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停水、停电等的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商业险不予赔偿。依据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中第六款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