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的交通事故中,如果肇事司机逃逸,保险公司依据“行规”,一般不予赔偿。然而,这项执行多年的“行规”被江苏省启东市一名农村妇女改写。她的儿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被轿车撞死,肇事司机当场逃逸,直到第二天才投案自首。她将拒绝赔偿的轿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最近,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此案的判决结果,法院一审支持了她的诉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她各项损失近70万元。
儿子被撞身亡,肇事司机逃逸
2014年6月4日晚上9时35分许,天空下着小雨,四周漆黑一片,江苏省启东市境内苏221省道发生一起惨烈车祸。一辆小轿车沿苏221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海复镇糖坊村附近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猛烈碰撞,摩托车司机当即一头栽倒在地,昏死过去。小轿车司机从倾覆的轿车内爬出来后,被现场的场景吓昏了,当即弃车逃逸,消失在夜幕中。
后来,经路过的行人报警,交警赶到现场,将昏迷中的摩托车司机送往医院抢救。因颅脑损伤太重,摩托车司机不治而亡。
第二天上午,肇事轿车司机沈荣慑于法律的威严,向警方投案自首。经交警认定,沈荣肇事后逃逸,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通过摩托车号牌,得知遇难摩托车司机名叫薛华,26岁,启东市吕四港镇人。当天晚上,在县城上班的他准备回老家看望母亲,谁知途中横遭车祸。
当薛华的母亲陆辉听到儿子车祸身亡的噩耗后,当即哭昏过去。早年丈夫因为车祸去世,她与儿子,孤儿寡母,相依为命,好不容易将儿子抚养成人。儿子也很懂事,积极自学了车辆维修、电路施工两门手艺,并取得了相关专业证书,凭着过硬的技术,被县城几家单位高薪聘请。儿子一直是陆辉的骄傲,谁知道,飞来的车祸转眼让她与儿子阴阳相隔。
肇事司机获刑3年,保险公司坚持免责
2014年9月23日,启东市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将沈荣公诉到启东市人民法院。为了赎罪,获得陆辉的谅解,同年9月29日,经启东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沈荣向陆辉先行赔偿了9万元损失。
同年10月16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荣夜间、雨天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降低行驶速度,对路面情况未注意观察,盲目行驶,没有确保安全驾驶,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沈荣事后能够想方设法赔偿死者亲属损失,法院从轻判处沈荣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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