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人证明合同有效,但不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典规定遗嘱见证人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签名或盖章未表明保证人身份或承担保证责任,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不被支持。合法有效只需真实意思表示。见证人只需证明确实签订了合同,但不能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在我国法律上,见证人的证明并非合同生效的条件。只要双方真实表达意思且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良俗,合同即合法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对于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借款合同上签名或盖章的他人,但未表明其身份为保证人或承担保证责任,或无法推定其为保证人的情况下,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法院不予支持。民法典中还规定了遗嘱见证人,即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在场作证的人。遗嘱见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和判断能力;(2)不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且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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