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的性质,集资采购和政府出资采购需要遵循不同的采购法规定,其中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而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法律分析
这要看什么性质的,如果是村里集资的,由村里选采购人员,如果是政府出资就要按照“国家采购法”来办,采购法规定: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
拓展延伸
政府采购补充合同超过百分之十的违约责任和解决方案
当政府采购补充合同超过百分之十时,违约责任和解决方案是需要仔细考虑的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和合同条款,如果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能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其他法律制裁。解决方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能包括协商解决、重新谈判合同条款、寻求仲裁或诉讼等途径。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与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政府采购部门也应加强合同管理和监督,以减少违约情况的发生,并确保公平、透明的采购过程。
结语
政府采购补充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解决方案应慎重考虑。供应商未履行合同义务可能面临赔偿、违约金等法律制裁。解决方案可包括协商、重新谈判、仲裁或诉讼等。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权益受保护,政府采购部门应加强合同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平透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二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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