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遗失件的赔偿主要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包括免除服务费用、按保价金额赔偿、按快件丧失价值比例赔偿等。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方式有两种:购买保价的按保价金额赔偿,未购买保价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快递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邮政法》和《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规定了邮政企业对邮件损失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额度。在网购频繁的社会中,快递丢失需要对消费者进行赔偿,有保价的按保价价格赔偿。
法律分析
一、法律规定快递遗失件怎么赔偿?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服务组织与用户之间就快件丢失、损坏的赔偿标准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可按以下原则执行。
1、快件发生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
(1)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2)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3)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规定进行赔偿。
2、快件损毁赔偿应主要包括:
(1)完全损毁,指快件价值完全丧失,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
(2)部分损毁,指快件价值部分丧失,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3、内件不符赔偿应主要包括:
(1)内件品名与寄件人填写品名不符,按照完全损毁赔偿;
(2)内件品名相同,数量和重量不符,按照部分损毁赔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丢失应按双方事先的约定赔偿。
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方式有两种:寄件人为快件保了价(买了保险),按保价金额赔偿;没有保价,依据《邮政法》、《民法典》相关规定赔偿。
二、快递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1)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2)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当地的社会,现在网购活动是非常的频繁的,所以快递行业也非常的发达,当然了,如果在快递公司发生快递丢失的情况,需要对于消费者进行一定的赔偿,有一些是存在保价的就按照保价价格赔偿。
结语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快递遗失件的赔偿,应根据双方事先的约定进行。如果没有约定,有两种赔偿方式:如果寄件人购买了保价,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购买保价,依据《邮政法》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快递损毁的赔偿主要包括完全损毁和部分损毁,赔偿额度根据损毁程度进行比例赔偿。内件不符的赔偿主要根据品名和数量重量的不符进行完全损毁或部分损毁的赔偿。在快递行业发达的社会中,快递丢失需要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相应赔偿,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六章快递业务第五十七条经营国际快递业务应当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管。邮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可以要求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报关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六章快递业务第五十六条快递企业经营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以外的信件快递业务,应当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
快递企业不得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修正):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快递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一)设立分支机构、合并、分立,未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
(二)未在信件封套的显著位置标注信件字样的;
(三)将信件打包后作为包裹寄递的;
(四)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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