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无需等待一定时间即可买卖。根据民法典规定,受赠人在办理过户登记后,可以随时自由买卖房屋。赠与房产后,如果出现严重侵害赠与人或未履行义务等情形,可以按法定规定撤销返还。如果未办理产权登记或赠与合同未生效,赠与人有权行使撤销权。但如果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或未进行公证,赠与人无法要求返还。
法律分析
一、赠与房产要过多久才能买卖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后,受赠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随时买卖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送人的房子可以要求返还吗
首先,赠送房产后,如果出现了以下几种法定情形的,可以按法定撤销返还: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亲近属,比如女婿为拿到岳父家的财产,不惜伤害其小舅子。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未履行,比如养子负担养父母扶养义务,结果受赠了房产后又不履行义务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赠与合同中约定有其他义务的,那么便要在收受赠与时履行相应义务,否则的话赠与人就可以拿回房子。
其次,未出现有法定撤销赠与的情形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1、按规定,房子属于不动产,需要办理产权登记,否则不能明确为其所有。所以,如果双方未履行赠与合同,未办理产权登记,那么赠与未生效。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如果具有该性质,那么将不能要求返还。
3、按规定,赠与合同需要进行公证,所以未进行公证的房子,赠与人即可以行使撤销权。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房产后,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并取得所有权后,可以随时买卖房屋。然而,如果出现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亲近属、未履行扶养义务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法定情形,赠与人可以按法定撤销返还。此外,如果赠与合同未履行、未办理产权登记或未进行公证,赠与人也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因此,在赠与房产后,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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