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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后能回赠的时间限制
2024-07-24 21:14:26 责编:小OO
文档

本文讲述了房屋赠与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办理流程。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后,受赠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随时买卖房屋。赠与人在办理房产赠与时,需要缴纳房产税。房产赠与后,受赠人可以随时更改,并且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分析

一、房屋赠与后多久可回赠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后,受赠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随时买卖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房产赠与要缴纳什么税

办理流程:凡需申领暂住证的人员,要交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3张,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到暂住地派出所或暂住人员管理小组申领暂住证。具体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凡暂住在出租屋的,要在入住24小时内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办理申报手续,由本人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申领暂住证。凡承租人员的亲友来访,需临时留宿者,由承租者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办公室申报。

(二)凡暂住在居民家中的,还需凭亲友户口簿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申报。(三)凡在工矿、企事业单位内部工地工棚工作和住宿的外来民工、临时工,由用工单位统一将需要申领暂住证,人员名单列册登记送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审核,逐人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申领暂住证。

三、房屋赠与后是否能更改

可以,房产赠与,就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赠与合同。不动产变更登记,没有特殊情况就不能撤销,受赠人在接受房产赠与之后已经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利,可以对其进行再次的赠与回赠与人,并且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结语

根据民法典和税收政策,房屋赠与后可以随时回赠,且赠与人和受赠人应订立赠与合同。不动产变更登记后,受赠人可以对房产进行再次赠与,且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受赠人有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且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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