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者的医药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最高赔偿1元,超过1万的话,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二)伤者的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超出2000的,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三)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最高赔偿11,超出11的话,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四)估计你要承担的就是医药费这块,因为有伤残的话,1元肯定不够,那么超出的,你要承担。看你责任是多少了,你要是全责,就都是你承担了。伤残赔偿金这块交强险肯定够了,10级伤残的赔偿也就是3左右。不会太多。再加上误工费什么的,应该足够了。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交通事故医院要求赔偿吗
赔偿只在受害者和肇事者之间发生,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医院无权要求肇事者赔偿,但是肇事者需要支付受害者在医院治疗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二、什么时候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二)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三)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四)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五)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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