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诈骗罪的刑罚根据数额大小分为三级,涉及伪造、变造、作废、冒用、签发空头支票等行为。票据诈骗罪与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区别在于对象的范围不同。认定票据诈骗罪需考虑构成要件,包括侵犯财产权、影响票据信誉、破坏金融管理制度等。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单位,主观上需要故意为非法占有。
法律分析
一、票据诈骗罪一般要怎么判刑的
票据诈骗罪判刑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票据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3.冒用别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二、票据诈骗罪与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区别
票据诈骗罪与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区别是金融凭证诈骗罪是伪造、变造除汇票、本票、支票以外的金融凭证进行诈骗,而票据诈骗罪侵犯的对象只限于汇票、本票、支票,但手段可以是除伪造、变造以外的方式。
三、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
对票据诈骗罪的认定,可以考虑从构成要件入手,其中包括了四个方面:
1.客体要件为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更影响了金融票据的信誉,妨害了金融票据的正常流通和使用,破坏了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根据《刑法》第20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结语
票据诈骗罪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若金融票据诈骗数额较大,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罚款;若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罚款;若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罚款或没收财产。票据诈骗罪与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区别在于前者仅限于汇票、本票、支票,而后者还包括其他金融凭证。对于票据诈骗罪的认定,需考虑构成要件,包括侵犯财产权、影响金融票据信誉、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等,并须具备故意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票据欺诈行为的刑事责任】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票据欺诈行为的行政责任】有前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九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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