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属于缴存人个人所有,因此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出来的,不过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较多条件限制,只有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件规定,职工有以下任意情形之一的,即可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住房租金超出家庭收入一定比例;
4、公积金缴存人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5、公积金缴存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国定居;离休、退休;死亡。
以上情况都可以申请提取个公积金账户余额,用户在申请提取公积金时,提取额度也有一定限制,公积金提取分部分提取和全部提取两种情况。
1、如果公积金缴存人离休、退休;出国定局;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其中任意一种情况,公积金缴存人可以申请一次性将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额全部提取,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为5000元,那么早这几种情况一次性可以提取的金额就是5000元,办理全部提取公积金业务时,还需要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公积金缴存人如果有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住房需求,一般提前的金额不可超出住房用途所需的金额,如果是租房提取,公积金是按月提取的,如果是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可超过医疗报销后自负的部分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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