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在立案或被告提出分割诉讼请求时提前支付。法院将在最终判决中合理分摊诉讼费,双方也可以协商确定各自的比例。原告撤诉或者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的,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原告撤诉的,双方自愿调解结案,或者经过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依法减半收取诉讼费。缴费人应当自收到法院出具的缴费单之日起7日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视为自动撤诉。案件符合减半收取或者不需要支付诉讼费用的,申请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部分或者全部退还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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