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 12 × 35% × 贷款年限)× 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 流动性调节系数。根据题目给出的数据,代入公式计算得公积金贷款额度为864000元,大于800000元。需要注意的是,2014年2月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0.6执行。另外,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借款申请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公积金
法律分析
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的?
根据双职工缴存基数5000和缴存比例10%,月缴存额为1000。账户余额以本人最低标准缴存12个月的余额,即12000为例计算。在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贷款年限为20年的情况下,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 = (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 12 × 35% × 贷款年限)× 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 流动性调节系数
代入数据得:公积金贷款额度 = (5000 × 12 × 20 × 0.351000 × 12)× 1 × 2 = 864000,大于800000。
需要注意的是,2014年2月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0.6执行。如流动性调节系数降低至0.6,但其贷款年限提升至30年,住房公积金已缴存4年,且未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公积金贷款额度=(5000×12×30×0.351000×12×4)×0.6×2=813600>800000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借款申请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借款申请人所在单位当年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归集银行申报并备案的额度为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是指借款申请人购房时的账户余额。
其中,35%为还贷能力系数,是用于测算借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的参数,控制借款申请人因还款过高无力偿还产生逾期贷款的风险。
拓展延伸
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信贷风险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利率确定,并且最高不超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倍。因此,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利率来确定的。
结语
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 12 × 35% × 贷款年限)× 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 流动性调节系数。代入数据得:公积金贷款额度 = (5000 × 12 × 20 × 0.351000 × 12)× 1 × 2 = 864000,大于800000。需要注意的是,2014年2月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0.6执行。如流动性调节系数降低至0.6,但其贷款年限提升至30年,住房公积金已缴存4年,且未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公积金贷款额度=(5000×12×30×0.351000×12×4)×0.6×2=813600>800000。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借款申请人所在单位当年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归集银行申报并备案的额度为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是指借款申请人购房时的账户余额。其中,35%为还贷能力系数,是用于测算借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的参数,控制借款申请人因还款过高无力偿还产生逾期贷款的风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六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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