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行政诉讼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为此,当事人需要进行证据保全。但是,证据保全的范围是有限的。行政诉讼证据保全可以保全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与诉讼有关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2.证明当事人与被诉行政机关之间关系的有关证据;
3.有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有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或者证据可能被对方抛弃或者变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八条:当事人有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或者证据可能被抛弃或者变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保存与行政许可有关的书面、物证、视听资料等有关材料,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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