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力中介机构的劳动力市场检测资格将逐步停止
瑞典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将不再有资格就符合条件的劳动力在盟内国家是否存在作结论。该政策的出发点是雇主是最清楚自己的业务状况,知道是否需要招聘新员工。在招聘的过程中涉及居留和工作许可问题时,将根据雇主对自己需要的评估做出决定。劳动力中介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将不再核查劳动力是否已经足够。雇主对自身需求的判断将起决定性作用。
二、工资等基本雇佣条款
瑞典移民局将负责调查雇主提供的条件,例如工资、保险以及其他雇佣条款,是否与其为瑞典本地员工所提供的条件相一致。在瑞典,这些条件在劳资双方的协议中已经有明确规定。这是为了确保在劳动力市场上有充分的竞争,避免社会倾销。
以前,瑞典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检查盟内国家的优先权是否得到保障,也就是说,雇主们公布的岗位是否对来自其他盟内国家的申请者公开。根据新政策,此项工作将由瑞典移民局接管,这样一来,关于居留和工作许可的事务就由瑞典移民局单独一个部门来处理了。
关于雇佣条件的基本条款将不会有大的变化,也就是说,雇主要就雇佣条款听取劳工组织的意见,而他们的意见在瑞典移民做检查时是非常重要的。
三、为工作许可而修改的条款
申请工作许可的期限被延长。在整个雇佣期间或者最长两年内可以获得一份临时工作许可。此后如果该劳务继续工作,他的工作许可可以延期一次或者多次,但工作许可时限累计不超过四年。四年后,即可获得永居。可以在瑞典境内申请工作许可延期,而无需像以前一样返回原籍申请。任何外籍劳务人员,如其在瑞有工作,将不再被强迫回国。
四、三个月的过渡期
随着工作许可时限的延长,可能会发生在此期限内职位消失的情况。一个职位的消失可能由以下原因造成:
雇员辞职;
雇主的业务活动结束;
雇主由于工作量不足而裁员。
在这些情况下,雇员可以得到三个月的过渡期内,以便找到一份新工作。如果在此期间,他不能找到一份新工作,那么他的工作许可将会失效。
五、对已经完成学业希望继续停留在瑞典工作的留学生而言,更加简单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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