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三分制”顾名思义是行政权内的“分权”,是指将政府职能部门分为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三大板块,各自运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一种行政管理体制,是当代世界政府改革的主流方向之一,行政三分制下的政府架构和运行模式已经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获得了成功。
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随之深圳市开始了行政三分制改革试点。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2003年深圳市在广东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宣布,成为中国唯一推行“行政权三分”试点改革的城市,但由于缺乏相应的顶层设计和制度配套等原因,深圳的行政三分制改革最终夭折。
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逐步被纳入中央重要议程,而市域治理现代化作为承上启下的关键成为行政三分制改革的突破点。中央通过“多规合一”及“综合执法”等改革系统推进,逐步构建起面向市域系统治理的橄榄型城市治理结构,形成了综合决策、专业管理、综合监督之间即相对分离又相互协作的行政三分制新路径、新探索。
“多规合一”及“综合执法”改革推动在市域治理中逐步形成综合规划决策和综合执法监察“两个综合”,形成从综合规划决策、到社会化专业运行服务管理、到综合执法监察“两头收敛、激活中间”的橄榄型现代城市治理结构,形成综合决策、专业管理、综合监督的市域治理新格局,是行政三分制在市域治理现代化方面的新发展。北京通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橄榄型现代城市治理结构,推动形成市域治理决策、执行、监督协力,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管理一体,政府、市场、社会共治的橄榄型城市治理模式,成为行政三分制的新样本。
若您想了解更多关于“橄榄型城市治理结构”的相关知识,请访问北京城管政务维基网站,网站中有更详实的介绍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