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户口本作废后需换领新户口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机关应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每户发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放。户口登记簿和登记事项具有证明身份的效力。户口登记内容变更或更正时,需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机关可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法律分析
旧的户口簿是不能够继续使用的,换领户口本的,派出所工作人员在当事人领取新的户口本时,会在旧的户口本首页上盖上“作废”专用章,原来的户口本,就不能再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拓展延伸
户口本更换流程及要求
户口本更换是指将旧户口本替换为新户口本的过程。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使用旧户口本补办新户口本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户籍科,填写户口本更换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原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明等相关材料。接着,经过派出所或公安局的审核,核实个人信息和申请理由。最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新的户口本。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和特殊要求,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了解具体细节。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在办理换领户口本的过程中,旧的户口本会被作废,并在首页上盖上作废专用章。根据个人情况,申请人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变更或更正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最后,经过审核属实后,户口登记机关会进行相应的变更或更正。具体的户口本更换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关于领取户口迁移证缴纳工本费项,公安部于1975年9月15日“关于取消户口迁移证收工本费的通知”中已予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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