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生死攸关的利益”、“极端重要利益”、“重要利益”和“次要利益”等三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八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