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办理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6.双方自愿结婚;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法律依据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婚姻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