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年限计算;如果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签订了多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
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首先,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确定补偿金的基数。一般情况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其次,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确定补偿金的比例。不同的年限对应不同的比例,例如,1年以下为1个月工资的2倍,1年以上不满10年为1个月工资的3倍,10年以上为1个月工资的4倍。最后,将基数与比例相乘,即可得到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计算方法还要根据当地的劳动法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即使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签订了多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为根据工作年限确定基数和比例,最后相乘得到数额。具体计算方法应根据当地劳动法规定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五十二条 【专项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九十五条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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