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1日起,凡申请从事济南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要高于11.5万元,且必须是购买时间在一年内的新车。
我反对这一新规,这是对市场、对网约车司机的损害。
根据《细则》,济南网约车需具备本市号牌,符合营运车辆环保、安全技术标准,且车龄从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日未满一年;新能源汽车轴距大于2600毫米,综合工况续航里程大于250千米;非新能源汽车轴距大于2700毫米,且不得与在运普通巡游车车型相同。
为推进落实,《细则》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则应在规范期内或取得经营许可30日内,清理完毕其平台上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逾期未完成或违反其他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停止受理其网约车车辆许可申请。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国际反垄断和投资研究中心主任祁欢认为,通过网约车实施细则,限车主户籍、限车牌、限车长、限排量以及限车龄,这违反了公平原则、市场自主原则以及立法民主原则,同时也不利于缓解打车难的问题。
作为一个地级城市,如果按照这种规定只剩下1.46%的汽车达标,绝大部分的汽车就被退出市场,网约车服务就不存在了,可见这样过于苛刻的标准,给市场竞争带来了损害。
“我现在出门基本都是用快车,价格比较便宜,而且很快能叫到车,两三分钟车就来了。”市民徐女士担心,以后快车打不到了,出行会受影响,“如果打专车,出行成本肯定会增加。”
总结:过于严苛的条件,损害了网约车司机的利益,给市场竞争带来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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