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否认借名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自己出钱给别人买了房!这是购房者绝对不想看到的结果!首先借名买房要面临的一个风险就是,如果登记的一方反悔,实际出资人可能就拿不到了房产了。自己出钱购买,但产权登记是以别人的名义办理,搞不好会让自己竹篮打水一场空。如果能拿出证据证明存在借名买房的合意,也可以争取到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在借名买房的案例中,双方往往只有口头约定。一旦扯皮就很难拿出证据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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