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法院立案网上交费帐号20位是需要向该账号交立案交诉讼费。网上立案交诉讼费的方法如下:
1、打开电脑浏览器,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
2、如果没有账户,选择立即注册,返回输入账户密码,点击登录。
3、点击左侧网上交费,在右侧找到需交费案件名称,点击交费,核对交费详情,选择支付方式,点击交费完成支付,即为缴费成功。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有适格的自诉人,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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