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各种防洪保护对象或工程本身要求达到的防御洪水的标准。通常以频率法计算的某一重现期的设计洪水位防洪标准,或以某一实际洪水(或将其适当放大)作为防洪标准。
法律依据: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