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工伤后可以要求公司和保险公司赔偿,并根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对于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情况,工伤保险机构会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而对于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劳动者工伤后遗症的赔偿法律依据包括《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法律分析
劳动者工伤后有后遗症的,可以要求公司和保险公司赔偿。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工伤后遗症怎么赔偿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拓展延伸
工伤职工如何获得辅助器具的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获得辅助器具费用的赔偿。但是,如果辅助器具费用超过设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则需要按照该标准进行赔偿。此外,如果工伤职工需要安装配置辅助器具,则按照国家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安装配置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低于设区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工伤职工需要先确定自己是否需要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然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工伤后遗症可以要求公司和保险公司赔偿。工伤鉴定后,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对于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情况,工伤保险机构将直接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相关机构提出赔偿要求,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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