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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划生育法修正案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2024-07-30 21:08:42 责编:小OO
文档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内容精要:修正案明确全国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条件者可再生育;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符合政策生育夫妻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等福利;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及代孕,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法律分析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内容精要

2、提倡生育两子女、符合条件者可再生育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

具体规定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3、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4、符合政策生育夫妻可获延长生育假等福利

修正案草案规定,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5、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修正法草案规定,根据生育政策调整,配套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删除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6、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及代孕

修正法草案规定,具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伦理审查机构以及管理制度的医疗机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注,可以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具体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草案同时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同时,草案明确,未经批准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的;实施代孕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修正案草案全面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夫妻再生育。同时,删除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一致的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并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等福利。此外,修正案草案还规定了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的权利,并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及代孕行为。对于违法行为,草案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这些修改旨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人口政策,保障夫妻的生育权益,促进人口结构的合理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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