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开事故车上路交警会对驾驶人进行处罚,车会被拖走。
开事故车上路属于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上道行驶的,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d罚款。违法车上路出交通事故处理,首先是报废车不属于合法财产,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只须赔偿对方人身方面的损失,而对报废车的损失如修理费等,有权拒绝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报废车辆出车祸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并且保险公司是不会对这样的事故进行赔偿的,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看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如果原因是报废车辆的问题那么就要报废车主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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