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更合适的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不仅可以采取羁押措施限制行动自由,而且在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可以将一些具有现实危险的犯罪嫌疑人提交检察机关批准。
公安机关怀疑,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足以防范下列社会风险。
1.可能再次犯罪;
逮捕以防止犯下新的罪行。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真实危险的;
防止更严重的违反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甚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证言或者串供的;
防止妨碍案件调查。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原告进行报复的;
保护证人免受报复。
5.企图自杀或逃跑。
防止嫌疑人逃避起诉。
犯罪嫌疑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为了防范现实中的社会危害,逮捕是必要的强制措施,也是刑法维护社会稳定、预防犯罪行为的需要。相对而言,逮捕是最能体现刑法体系国家强制力的强制措施。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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