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集体单位或个人的林木所有者向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无争议;2、界线清楚,标志明显,与毗邻单位有认界协议书或划拨书;3、面积、四至界线的登记文件和图画同实地结合;4、有关图表完备,材料齐全;5、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据材料;6、其它由管理部门规定应该提交的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七条 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以下简称集体林地)实行承包经营的,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包方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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