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轻伤害案件进行刑事和解的情况
实践中具体处理方式:
(1)和解后不起诉或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2)和解后起诉。
(3)未和解起诉。
(二)对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刑事和解的情况
实践中具体处理方式:
(1)和解后不起诉或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2)和解后起诉。
(3)和解后暂缓起诉。
在中国引入刑事和解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在中国进行刑事和解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有利于被害人利益的保障。
2、有利于保护被追诉者的人权及预防犯罪。
3、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刑事诉讼效率。
4、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刑事和解是司法审理过程中的一项处理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刑事和解的认定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对于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重大的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显然是不适用于刑事和解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犯罪事实来认定。
目前我们国家关于具体的形式和解的问题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虽然说对于很多的公诉类型的案件刑事和解并不会影响到最终的定罪问题,但是在量刑这个方面的话还是有非常大的作用的,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和解,在庙前方面是可以重新对此处罚的。
一、犯交通肇事罪的可以要求刑事和解吗
交通肇事可以进行刑事和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