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东的诉讼权具体如下:
1、直接诉讼,有下列情形: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董事和高管违反职责;不能行使查阅权;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解散公司;
2、衍生诉讼,公司应当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起诉,但由于各种利益关系或者其他原因,公司不起诉,股东,尤其是小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可以自己提起诉讼,然后原告是股东,正常情况下原告应该是公司。
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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