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挪用公款被拘留,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可以释放。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立案起诉。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
法律分析
涉嫌挪用公款被拘留的人,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情节轻微且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依法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可以释放。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就应该立案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必须确凿无疑地掌握犯罪事实和证据,并写出起诉意见书,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案件移送情况。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该记录在案并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详细说明。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