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
对于借款人的落款,最好以借款人身份证上登记的姓名为准,并附带身份证号以作区别。让借款人在借条上按下手印则更加保险,按手印与签字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见证人或保证人
保证人和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时,一定要注明自己的身份,在自己的姓名前写上“保证人”或“见证人”字样。
另外,保证人不仅要写明自己的身份为“保证人”,还有写清楚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如果没有写清楚的,默认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一、写借条怎么写才有效
(一)标题一定要写“借条”二字,切莫被别人故意误写成“欠条”,特别注意:虽然都是钱在别人那,但在法律上结果却是完全不同的;
(二)一定写明“今借到***现金***元,注明大写***圆整。特别注意:核实大小写相一致,如果大小写数额不一致,司法实践中会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一定写正确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一定要写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避免发生纠纷时再去核实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问题;
(四)如果不能确定要求借款人什么时候归还,建议出借人不写归还日期,这样时效上可以保证20年,而不会由于一时忘记导致时效超过不能收回。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写上归还日期与不写归还日期差别不大。
(五)如果要求给利息,一定要写明,法律规定:不明确约定支付利息的,归还时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
(六)借条最好是在A4纸上先将借款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右下方,然后在上端书写借条,另外,注意:签字后最好请他或(她)以右手大拇指(我国无论是法院或律师等司法实践中都是严格执行右手大拇指)捺指印。
二、个人借条盖公章有效吗
法律规定个人借条盖公章是否有效应当根据真实借款事实来进行确定,如果公司是实际借款人,那么所借款项的实际走向应当是进入公司的对公账户。如果该笔借款个人是实际用款人,其出具借据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
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由此可知,成立保证合同的方式有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保证条款,或者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此外,即使主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时,保证合同亦成立。本案中,公司的公章虽加盖于借款借据上,但加盖的位置为落款的“借款人”处,并且公司在借款借据上也并未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亦未签写任何“同意担保”或“同意承担保证责任”等涉及保证担保的条款或内容。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个人借据之中加盖公司公章需要确定该笔借款的性质的话,要看借款的用途。如果借款的用途是属于公司用途的话,那么就是属于公司的公司借款,如果是属于个人进行使用这笔资金的话,那么就是个人借款行为与所在的用人单位无关,由个人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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