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一九八二年二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一九八七年一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一九八六年三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建房时,需向集体组织申请宅基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是目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凭证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个:一是城镇土地国家所有,二是乡镇土地村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不能单独买卖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单独转让,当土地上的房屋转移、抵押时,其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抵押。土地证使用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它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通过申请之后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虽然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证和宅基地都是人民可以享有对土地进行使用的一种权利。但是土地使用证与宅基地还是有一定的区别。我们在拥有土地使用证之后就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对土地进行使用。不过宅基地的使用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得到有关部门的同意之后才可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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