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一般不可以继承。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其性质上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应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
一、请问农村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二、征地补偿款分配办法是什么?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制订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和管理的指导原则和政策,加强征地补偿费分配和管理,并建立资金专户,加强资金监管。被征地农户的承包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调剂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户承包经营的,征地补偿费中的安置补助费应当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发放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方式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减少中间环节,防止被截留、挤占和挪用,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
三、离婚户口没迁走征地分钱有份吗
在农村,青年男女结婚后,女方通常会将户口迁到男方所在的村子,成为农村集体中的一员。按照道理,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应该将户口迁出,可是有些情况下女方的户口仍然留在当地。这个时候,如果农村土地被征用,女方是否还可以分得征地补偿款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因此,征地补偿费指的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以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前提。若根据村集体的决议或自定的规定,离婚未出户的一方依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则即便是已经离婚,还是农村集体中的成员,可以分征地补偿款。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离婚后户口未迁出征地补偿款不影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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