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到期后,如果房屋租赁关系已经终止,应当到原备案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