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买卖合同交房条件是:
2.必须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必须具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
4.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平整;
5.必须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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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税费是什么要20%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
(1)(原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3)土地;
(4)印花税;
(5)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1%,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一、计算方式
契税由买方交纳,交税比例是:
1、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1.5%的契税。
2、非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3%的契税。
过户费用:
1、契税
(1)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
(2)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
(3)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二套房按3%收取)。
2、营业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8%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预缴纳,按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多退少补。卖方承担。
4、所得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
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元,买方承担。
7、房屋评估费
按评估额0.5%。
二、二手房交易五关
1、定价关
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
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为常见的市场比较法要求评估人有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市场价格,并能够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装修程度、房龄等因素对房价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估。
2、合同关
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双方常常因合同签订得不够规范,导致纠纷事件不断出现。而签订合同常常要注意诸多细节问题,如屋内设施细节、付款方式、交房具体时间、税费交付等等。
如果委托正规中介公司,最后达成了买卖交易,中介公司会提供规范且详实的买卖合同文本,这就为买卖双方减少了很多麻烦,也避免了因合同不规范而引起的纠纷。随后,卖方要结清所有物业费和供暖费,为下一环节立契过户做好准备。
3、过户关
办理房屋的立契过户,是买卖流程中最耗时间和精力的一关。办理过户涉及一系列的法规,手续繁琐。购房者由于缺乏房地产交易知识,没有相关经验,不了解有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往往跑断了腿,事情也办不,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
一些正规的中介公司可以代办过户,其部门的办事人员通晓有关的法规和办事程序,经验丰富。因此,委托专业的中介公司办理房产过户,省时、省力、省心,是多数消费者的首选。
4、付款关
付房款是客户最为担心的一个环节,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的房款,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将蒙受巨大的损失。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着房产交割的风险。买方担心把钱交给卖方而产权过户中如出现问题,会拿不到产权证;卖方担心产权证办到了买方名下,买方拖欠房款。
针对上述情况,一些大型正规中介公司纷纷推出“居间中保”服务,买方把房款交给中介公司保管,卖方把原产权证交中介公司保管,中介为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新产权证拿到后,中介一手把房款付给卖方,一手把新产权证交给买方,从而确保了双方的利益。
5、交验关
物业交验是买卖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能够顺利完成,客户随即可以安心入住,原业主也不再对房子负有责任了。
物业交验时,中介公司会提供一份《物业交验单》供买卖双方填写确认。验房的内容主要包括:
物业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致,所售房屋里的家具等是否已搬空,钥匙是否已交付,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收视费等杂费是否已经结清等。
扩展资料:
二手房买卖须注意:
1、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2、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3、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4、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房交易税费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什么要20%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
(1)(原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3)土地;
(4)印花税;
(5)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1%,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一、计算方式
契税由买方交纳,交税比例是:
1、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1.5%的契税。
2、非普通住宅应该交纳成交价或是评估价的3%的契税。
过户费用:
1、契税
(1)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
(2)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
(3)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二套房按3%收取)。
2、营业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8%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预缴纳,按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多退少补。卖方承担。
4、所得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
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
6、房屋产权登记费
80元,买方承担。
7、房屋评估费
按评估额0.5%。
二、二手房交易五关
1、定价关
二手房买卖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房屋价格的评估,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价格定高了难以找到买主,定低了又会使自己蒙受经济损失。
将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中介公司,然后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较为常见的市场比较法要求评估人有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市场价格,并能够根据房屋的位置、朝向、装修程度、房龄等因素对房价做出较为准确的评估。
2、合同关
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双方常常因合同签订得不够规范,导致纠纷事件不断出现。而签订合同常常要注意诸多细节问题,如屋内设施细节、付款方式、交房具体时间、税费交付等等。
如果委托正规中介公司,最后达成了买卖交易,中介公司会提供规范且详实的买卖合同文本,这就为买卖双方减少了很多麻烦,也避免了因合同不规范而引起的纠纷。随后,卖方要结清所有物业费和供暖费,为下一环节立契过户做好准备。
3、过户关
办理房屋的立契过户,是买卖流程中最耗时间和精力的一关。办理过户涉及一系列的法规,手续繁琐。购房者由于缺乏房地产交易知识,没有相关经验,不了解有关部门的办事程序,往往跑断了腿,事情也办不,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
一些正规的中介公司可以代办过户,其部门的办事人员通晓有关的法规和办事程序,经验丰富。因此,委托专业的中介公司办理房产过户,省时、省力、省心,是多数消费者的首选。
4、付款关
付房款是客户最为担心的一个环节,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的房款,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将蒙受巨大的损失。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着房产交割的风险。买方担心把钱交给卖方而产权过户中如出现问题,会拿不到产权证;卖方担心产权证办到了买方名下,买方拖欠房款。
针对上述情况,一些大型正规中介公司纷纷推出“居间中保”服务,买方把房款交给中介公司保管,卖方把原产权证交中介公司保管,中介为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新产权证拿到后,中介一手把房款付给卖方,一手把新产权证交给买方,从而确保了双方的利益。
5、交验关
物业交验是买卖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能够顺利完成,客户随即可以安心入住,原业主也不再对房子负有责任了。
物业交验时,中介公司会提供一份《物业交验单》供买卖双方填写确认。验房的内容主要包括:
物业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致,所售房屋里的家具等是否已搬空,钥匙是否已交付,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收视费等杂费是否已经结清等。
扩展资料:
二手房买卖须注意:
1、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2、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3、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4、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房交易税费
购房合同违约金20%法律规定
关于买房违约金20%的法律规定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中,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返还。
购房违约金是不能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购房违约金相比实际损失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予以增减。而具体的数额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购房合同的用处主要有:
1、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房屋买卖关系;
2、可以用来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
3、可以作为缴纳相关税款的凭证;
4、可以用来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等手续。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购房人和开发商的基本信息;
2、所购房屋的户型和面积;
3、所购房屋的价格;
4、交房时间和收房标准;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购房合同违约金20%法律规定
关于买房违约金20%的法律规定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中,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返还。
购房违约金是不能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购房违约金相比实际损失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予以增减。而具体的数额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购房合同的用处主要有:
1、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房屋买卖关系;
2、可以用来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
3、可以作为缴纳相关税款的凭证;
4、可以用来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等手续。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购房人和开发商的基本信息;
2、所购房屋的户型和面积;
3、所购房屋的价格;
4、交房时间和收房标准;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购房合同违约金20%法律规定
关于买房违约金20%的法律规定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中,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返还。
购房违约金是不能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购房违约金相比实际损失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予以增减。而具体的数额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购房合同的用处主要有:
1、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房屋买卖关系;
2、可以用来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
3、可以作为缴纳相关税款的凭证;
4、可以用来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等手续。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购房人和开发商的基本信息;
2、所购房屋的户型和面积;
3、所购房屋的价格;
4、交房时间和收房标准;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购房合同违约金20%法律规定
关于买房违约金20%的法律规定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中,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返还。
购房违约金是不能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购房违约金相比实际损失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予以增减。而具体的数额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购房合同的用处主要有:
1、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房屋买卖关系;
2、可以用来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
3、可以作为缴纳相关税款的凭证;
4、可以用来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等手续。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购房人和开发商的基本信息;
2、所购房屋的户型和面积;
3、所购房屋的价格;
4、交房时间和收房标准;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