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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合同遇到拆迁
2024-04-06 17:28:21 责编:小OO
文档

1.出租人应和承租人协商解决解除合同和安置的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2.达成协议由被拆迁人安置承租人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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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有效期内,如遇政策性征收怎么办

房屋租赁涉及征地的处理如下:

1、如果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可以得到装修装饰补偿;无装修得不到该部分补偿;

2、由于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使用人,而且也存在正常经营,往往会需要机器设备、物资等。在遇到房屋征收时,对于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应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承租房屋用于正常经营会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在遇到征收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应给予承租人;

4、如果遇到征收时,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多缴纳的租赁费,出租人应当返还与承租人。

在承租房屋遇到征收时,应当由征收公司、房东、承租人三方共同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承租人可以要求:

1、搬迁补助和搬迁奖励;

2、临时安置补助费用 ;

3、停产停业损失;

4、添置物品的补偿,承租人可以根据自身损失情况要求项目补偿;

5、剩余房租和押金退还。

房屋租赁在房屋拆迁中有几种处理方式场迁规定:

1、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关系;

2、房屋所有人另行提供房屋租赁给房屋承租人。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就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实行产权调换安置,该项规定一般适用法定租赁和历史形成的租赁关系,对于市场租赁,建议通过解除租赁关系途径协商解决;

3、关于房屋租赁拆迁租房只要是合法的承租人才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同时在补偿当中有几种经常出现的合理的处理方式。

综上所述,在租赁时间内房屋遇到拆迁的,承租人有权可以获得搬迁补助、搬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并且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退还剩余房租和押金,如果房东不退还的可以向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子要拆怎么办

在租房合同未到期时实施拆迁的,承租人与被拆迁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以及相应损失的赔偿;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要求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

一、租赁合同未到期遇拆迁怎么办
租房合同未到期遇拆迁,租户可以索取合理的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主合同解除转租合同是否解除
租赁合同解除,转租合同要解除。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丧失租赁权,转租合同就因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而不得不终止。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租赁合同中租赁期不得超过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05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续期的最长期限为。相关知识补充:

(一)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指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如果租赁合同不是指数级签订或者几个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

(二)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续订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

(三)房屋租赁期限超过的,整个租赁合同不失效;但超过租赁期限的部分无效,即计算租赁期限。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子要拆怎么办

在租房合同未到期时实施拆迁的,承租人与被拆迁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以及相应损失的赔偿;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要求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

一、租赁合同未到期遇拆迁怎么办
租房合同未到期遇拆迁,租户可以索取合理的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主合同解除转租合同是否解除
租赁合同解除,转租合同要解除。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丧失租赁权,转租合同就因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而不得不终止。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租赁合同中租赁期不得超过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05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续期的最长期限为。相关知识补充:

(一)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指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如果租赁合同不是指数级签订或者几个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

(二)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续订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

(三)房屋租赁期限超过的,整个租赁合同不失效;但超过租赁期限的部分无效,即计算租赁期限。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子要拆怎么办

在租房合同未到期时实施拆迁的,承租人与被拆迁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以及相应损失的赔偿;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要求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

一、租赁合同未到期遇拆迁怎么办
租房合同未到期遇拆迁,租户可以索取合理的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主合同解除转租合同是否解除
租赁合同解除,转租合同要解除。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丧失租赁权,转租合同就因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而不得不终止。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租赁合同中租赁期不得超过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05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续期的最长期限为。相关知识补充:

(一)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指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如果租赁合同不是指数级签订或者几个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

(二)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续订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

(三)房屋租赁期限超过的,整个租赁合同不失效;但超过租赁期限的部分无效,即计算租赁期限。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出租的店面房拆迁怎么赔偿

在租房的过程中如果遭遇拆迁可以和房东共同协商赔偿金额。

租户可以索取合理的装修费赔偿。而租房户拆迁补偿办法,可以采用金钱补偿方法、调换房屋等等方面来进行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

当出租的商铺要拆迁时,房东一般需要向租户提供相应的赔偿。赔偿的具体方式和金额通常由当地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来决定。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可能涉及的赔偿方式和原则:

1.给与经济补偿:租户可以根据商铺租赁合同的规定,向房东索取经济赔偿。赔偿款可能包括租金补偿、装修补偿、损失补偿等。具体的赔偿金额一般由政府评估机构根据商铺的用途、面积、市场价值以及租约剩余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

2.提供替代性安置:政府可能会为*租户提供替代性商铺,以供他们继续开展经营活动。这样的商铺通常位于拆迁区域的附近或者是相似商业区域,以便租户能够方便地继续经营。

3.协商解决:租户和房东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解决,商定合理的赔偿方式和金额。这可能包括终止租约并返还租金、商谈新的租金协议、提供其他形式的经济赔偿等。

无论政府是否提供了赔偿方案,租户和房东之间应该开展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双方可以通过律师或专业中介机构的帮助,寻求一个公平合理的赔偿解决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问题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具体的赔偿方式和金额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在遇到商铺拆迁问题时,建议租户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咨询具体的赔偿政策和程序,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出租的店面房拆迁怎么赔偿

在租房的过程中如果遭遇拆迁可以和房东共同协商赔偿金额。

租户可以索取合理的装修费赔偿。而租房户拆迁补偿办法,可以采用金钱补偿方法、调换房屋等等方面来进行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

当出租的商铺要拆迁时,房东一般需要向租户提供相应的赔偿。赔偿的具体方式和金额通常由当地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来决定。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可能涉及的赔偿方式和原则:

1.给与经济补偿:租户可以根据商铺租赁合同的规定,向房东索取经济赔偿。赔偿款可能包括租金补偿、装修补偿、损失补偿等。具体的赔偿金额一般由政府评估机构根据商铺的用途、面积、市场价值以及租约剩余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

2.提供替代性安置:政府可能会为*租户提供替代性商铺,以供他们继续开展经营活动。这样的商铺通常位于拆迁区域的附近或者是相似商业区域,以便租户能够方便地继续经营。

3.协商解决:租户和房东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解决,商定合理的赔偿方式和金额。这可能包括终止租约并返还租金、商谈新的租金协议、提供其他形式的经济赔偿等。

无论政府是否提供了赔偿方案,租户和房东之间应该开展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双方可以通过律师或专业中介机构的帮助,寻求一个公平合理的赔偿解决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问题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具体的赔偿方式和金额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在遇到商铺拆迁问题时,建议租户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咨询具体的赔偿政策和程序,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房屋租赁合同若遇到拆迁如何办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若遇到拆迁,承租人一般是可以得到一定补偿的,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房屋租赁合同若遇到拆迁如何办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若遇到拆迁,承租人一般是可以得到一定补偿的,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房子出租期间拆迁怎么办

法律主观: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期间遇到拆迁,尽管是不可抗因素,但是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承租人如果在合同期限内要搬离可以要求安置费用补偿和装修补偿。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子出租期间拆迁怎么办

法律主观: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期间遇到拆迁,尽管是不可抗因素,但是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承租人如果在合同期限内要搬离可以要求安置费用补偿和装修补偿。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子出租期间拆迁怎么办

法律主观: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期间遇到拆迁,尽管是不可抗因素,但是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承租人如果在合同期限内要搬离可以要求安置费用补偿和装修补偿。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如遇房屋拆迁租房合同怎么写

法律主观:

协商清楚签订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简称本房产),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使用。双方约定本房产的租赁期为__年_月__日起到_年月__日。共计___个月。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小写:¥____),租金每_年结算,分_次付清。三、乙方租用本房产后应注意以下事项: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纠纷。1、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不做违法乱纪的活动,若有违反法律,由乙方负责。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3、屋内用具如人为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4、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四、甲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擅自无故收回租给乙方的房屋,如有类似行为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时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费用。五、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1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3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七、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八、合同的解除。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本房产。(1)擅自将房屋转让,对外投资入股或与他人调换;(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3)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若甲方依上述第1、2、3项约定而解除合同,并有权追述乙方法律责任。九、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向当地人民*起诉。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年月日《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如遇房屋拆迁租房合同怎么写

法律主观:

协商清楚签订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简称本房产),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使用。双方约定本房产的租赁期为__年_月__日起到_年月__日。共计___个月。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小写:¥____),租金每_年结算,分_次付清。三、乙方租用本房产后应注意以下事项: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纠纷。1、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不做违法乱纪的活动,若有违反法律,由乙方负责。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3、屋内用具如人为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4、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四、甲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擅自无故收回租给乙方的房屋,如有类似行为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时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费用。五、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1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3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七、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八、合同的解除。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本房产。(1)擅自将房屋转让,对外投资入股或与他人调换;(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3)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若甲方依上述第1、2、3项约定而解除合同,并有权追述乙方法律责任。九、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向当地人民*起诉。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年月日《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拆迁租赁合同是自动解除吗

法律分析:遇到*征收出租土地的,土地租赁合同并不会自动解除。征收土地是不可抗力因素,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出租方会认为,国家拆迁或者征地,已经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要求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七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五)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因拆迁租赁合同是自动解除吗

法律分析:遇到*征收出租土地的,土地租赁合同并不会自动解除。征收土地是不可抗力因素,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出租方会认为,国家拆迁或者征地,已经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要求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七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五)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我租的房子要拆迁了合同没到期算不算违约

法律主观:

一、租赁合同期内房子拆迁算不算违约
租赁合同期内房子拆迁的不算违约,房屋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租赁合同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其确定分为两种,一种是不动产的确定,一种是动产的确定,以下将分别介绍其确定方式
不动产的确定,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只有执行特殊地域管辖有困难的,才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涉及房屋租赁关系的诉讼,从两便原则考虑,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如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对于房屋座落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纠纷,不便于受诉*查明案情和判决后的执行。审判实践中,不少是由房屋所在地*管辖的。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审判实践中的一贯做法,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理由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指的是经济合同,,房屋租赁纠纷,实质上是合同履行中的争议,不涉及不动产的产权问题,所以,也不能适用对不动产的专属管辖规定。
动产的确定,动产的流动性特征,一般按照租赁合同相关的管辖权规定,要以租赁物使用的地方来确定管辖权,因为这就是所谓的合同履行地。
三、民法典租赁合同效力纠纷解释
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七条: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第七百三十八条: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三十九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七百四十一条: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第七百四十二条: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不影响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免相应租金。
第七百四十三条: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失败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明知租赁物有质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
(二)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时,未及时提供必要协助。
出租人怠于行使只能由其对出卖人行使的索赔权利,造成承租人损失的, 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四十四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我租的房子要拆迁了合同没到期算不算违约

法律主观:

一、租赁合同期内房子拆迁算不算违约
租赁合同期内房子拆迁的不算违约,房屋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租赁合同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其确定分为两种,一种是不动产的确定,一种是动产的确定,以下将分别介绍其确定方式
不动产的确定,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只有执行特殊地域管辖有困难的,才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涉及房屋租赁关系的诉讼,从两便原则考虑,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如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对于房屋座落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纠纷,不便于受诉*查明案情和判决后的执行。审判实践中,不少是由房屋所在地*管辖的。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审判实践中的一贯做法,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理由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指的是经济合同,,房屋租赁纠纷,实质上是合同履行中的争议,不涉及不动产的产权问题,所以,也不能适用对不动产的专属管辖规定。
动产的确定,动产的流动性特征,一般按照租赁合同相关的管辖权规定,要以租赁物使用的地方来确定管辖权,因为这就是所谓的合同履行地。
三、民法典租赁合同效力纠纷解释
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七条: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第七百三十八条: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三十九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七百四十一条: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第七百四十二条: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不影响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免相应租金。
第七百四十三条: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失败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明知租赁物有质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
(二)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时,未及时提供必要协助。
出租人怠于行使只能由其对出卖人行使的索赔权利,造成承租人损失的, 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四十四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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