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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需要签合同吗
2024-04-06 19:18:44 责编:小OO
文档

房屋买卖需要以书面形式签订买卖合同,合同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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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是否需要签订合同

法律主观:

房屋买卖需要以书面形式签订买卖合同,合同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法律客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屋买卖是否需要签订合同

法律主观:

房屋买卖需要以书面形式签订买卖合同,合同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法律客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屋买卖是否需要签订买卖合同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不一定是书面的。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行*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房屋买卖是否需要签订买卖合同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不一定是书面的。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行*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房屋买卖,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吗

对于房屋买卖而言,分为商品房买卖和其它房屋买卖。
第一、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所以对于商品房买卖而言,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实践中,开发商一般提供的是格式合同。
第二、对于二手房买卖和农村自建房屋的买卖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但不意味着不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1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另外如果买卖双方在意向书、谈判纪要等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则在期限届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
书面形式主要是起到固定证据,规范交易的作用,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房屋买卖,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吗

对于房屋买卖而言,分为商品房买卖和其它房屋买卖。
第一、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所以对于商品房买卖而言,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实践中,开发商一般提供的是格式合同。
第二、对于二手房买卖和农村自建房屋的买卖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但不意味着不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1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另外如果买卖双方在意向书、谈判纪要等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则在期限届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形式的合同。
书面形式主要是起到固定证据,规范交易的作用,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进行房屋买卖是否必须有书面合同

法律分析:我国城市房地产土地管理法,房屋买卖协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一方面是房屋价值比较大,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书面合同更为妥帖;另一方面,在房产产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携带买卖协议去产权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所以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要签订书面协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进行房屋买卖是否必须有书面合同

法律分析:我国城市房地产土地管理法,房屋买卖协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一方面是房屋价值比较大,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书面合同更为妥帖;另一方面,在房产产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携带买卖协议去产权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所以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要签订书面协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房屋买卖不签合同可以吗

法律分析:进行房屋买卖的,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是自当事人签字后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要办理产权登记,那么民法典房屋买卖未过户的合同是否有效吗?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未过户的合同是否有效吗

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不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设立不生效,但房屋买卖行为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购房后房屋装修质量问题什么时候可以起诉到法院

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4、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房屋买卖不签合同可以吗

法律分析:进行房屋买卖的,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是自当事人签字后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后就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要办理产权登记,那么民法典房屋买卖未过户的合同是否有效吗?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未过户的合同是否有效吗

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不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设立不生效,但房屋买卖行为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购房后房屋装修质量问题什么时候可以起诉到法院

1、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4、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卖房要签合同吗

卖房要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主要规定了房屋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将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在卖房时,双方都需要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以保障双方的权益,防范纠纷的发生。

卖房要签合同吗

卖房要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主要规定了房屋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将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在卖房时,双方都需要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以保障双方的权益,防范纠纷的发生。

二手房买卖需要原购房合同吗

法律主观:

二手房买卖一般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在申报交易价格、缴纳税款。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都需要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手房买卖需要原购房合同吗

法律主观:

二手房买卖一般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在申报交易价格、缴纳税款。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都需要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手房买卖需要原购房合同吗

法律主观:

二手房买卖一般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在申报交易价格、缴纳税款。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都需要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手房买卖需要原购房合同吗

法律主观:

二手房买卖一般需要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在申报交易价格、缴纳税款。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都需要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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