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抵押贷款是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产、有价证券及其他凭证,通过一定的契约合同,合法取得对借款人财产的留置权和质押权而向其提供的一种贷款。这种贷款实际上是债务人(抵押人) 在法律上把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 (抵押权人) 以取得贷款,这期间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债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并可优先受偿的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可以减少债权人的贷款风险,为债权人收回贷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证。在住房信贷中采用抵押贷款是基于银行经营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考虑的。由于这项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大都是居民个人,而借款人的资金实力和信誉程度银行不可能了解清楚,这样就增大了银行贷款的风险,而抵押贷款恰恰在贷款风险较大的情况下,为债权人提供了收回贷款的有效保证。因此,银行在对居民个人的住房贷款中,大都采用抵押贷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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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房屋抵押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房屋可以抵押,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房屋是抵押人所有,并且房屋产权和使用权没有争议。抵押房屋时,在抵押合同中要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而抵押期限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有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抵押权,否则抵押权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民法典关于房屋抵押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房屋可以抵押,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房屋是抵押人所有,并且房屋产权和使用权没有争议。抵押房屋时,在抵押合同中要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而抵押期限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有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抵押权,否则抵押权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以房抵付工程款的法律规定
具体法律规定:
1.“以房抵债”实质上属于以物抵债,又称代物清偿。以房抵债属于实践性法律行为,房屋未交付,原债务不消灭。当事人在诉讼调解中作出的以物抵债协议制作调解书的,该调解书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仍需当事人办理物权转移手续。
2.以房抵债的房不限于债务人,可以是第三人。
3.以房抵债是债务人对原债务履行方式的根本变更,需要双方当事人有明确的变更履行方式的意思表示。如果单单一方提议债务人以房抵债,不能形成以物抵债的效果。
4.以房抵债在完成房屋变更登记之前,以房抵债协议并不形成优于其他债权的利益,不能认定由此而产生的物权期待权及物权本身。但是,以房抵顶工程款形式,是承包人就涉案工程所享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体现,并足以排除其他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房屋抵押手续有:
1、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
2、提交银行所需资料;
3、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
债权债务抵偿需要什么条件:
1、双方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相互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双方债务必须都已到清偿期。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七条
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对抗案外人的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民*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不予支持,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以房抵付工程款的法律规定
具体法律规定:
1.“以房抵债”实质上属于以物抵债,又称代物清偿。以房抵债属于实践性法律行为,房屋未交付,原债务不消灭。当事人在诉讼调解中作出的以物抵债协议制作调解书的,该调解书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仍需当事人办理物权转移手续。
2.以房抵债的房不限于债务人,可以是第三人。
3.以房抵债是债务人对原债务履行方式的根本变更,需要双方当事人有明确的变更履行方式的意思表示。如果单单一方提议债务人以房抵债,不能形成以物抵债的效果。
4.以房抵债在完成房屋变更登记之前,以房抵债协议并不形成优于其他债权的利益,不能认定由此而产生的物权期待权及物权本身。但是,以房抵顶工程款形式,是承包人就涉案工程所享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体现,并足以排除其他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房屋抵押手续有:
1、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
2、提交银行所需资料;
3、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
债权债务抵偿需要什么条件:
1、双方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相互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双方债务必须都已到清偿期。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七条
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对抗案外人的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人民*对案外人提出的排除执行异议不予支持,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如何书写房产抵押合同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房地产抵拥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士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如何书写房产抵押合同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房地产抵拥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士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如何书写房产抵押合同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房地产抵拥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士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如何书写房产抵押合同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房地产抵拥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士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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