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童年龄需符合规定,必须年满六周岁,且未入学,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深圳市户籍儿童;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2、家长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等。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公证部门提供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3、住房证明材料也是必需的,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不同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租房的家庭,需要保证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在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4、对于非深户籍儿童,还需要提供父母在深圳的连续社保证明,以申请学位当年3月31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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