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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工伤的认定,规定是?
2023-10-10 12:17:39 责编:小OO
文档

视同工伤在《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5条进行了规定。

一、条文依据

三类视同工伤的情形,具体的有: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该项认定必须要求的几个要素:第一是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岗位,其二,因病死亡,而非意外的伤害事故,如果是意外的伤害事故,就是可以直接认定工伤。比如心脏病,脑溢血等等疾病,必须要导致员工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过救治而无效死亡(家属最难熬的48小时。是拔管还是不拔管?)。

各地对视同工伤的拓展,主要表现为:比如,职工被企业派到疫区,进行防疫工作,在工作中,感染了疫区的传染病。是否可以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2003的非典肺炎,关于感染了非典肺炎的工作人员有关待遇的相关问题明确:如果工作人员感染了非典,引发死亡的,或是其他的疾病,视同工伤,比照工伤享受相关的待遇。做视同工伤认定。

新冠肺炎把视同工伤变成了,应该认定为工伤。而且不属于视同工伤,是属于工伤。还把人群,扩展到了医护及相关人员,并不只是医护人员,还包括防疫的相关人员,因为履行职务而感染的新冠肺炎病毒的员工,直接认定工伤的。

二、视同工伤的4个问题

视同工伤,是对工伤的外延。同时是有利于劳动者原则的体现。

1:下夜班后,在公司宿舍睡觉猝死,是否属于视同工伤?

下班回宿舍睡觉,即使宿舍是公司管理区域内的宿舍,也不符合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能被认定成工伤。

在工伤认定的问题上,一定要谨慎,一定要以行政部门的认定结果为准。

判断是否工伤,是对于工伤原则的认知以及工伤原则的例外(凡是工伤都有例外)。

比如,虽然员工没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但是,在公司宿舍睡觉,是在24小时待命的状态下睡觉的(公司有没有文件支撑的岗位职责)。比如员工是环保设备运转的维修工,岗位职责就是要维持环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要求上12、备12。换句话,是上12个小时,然后回到宿舍睡觉,也是属于待命的状态。只要设备出现了问题,电话一到,就要回维修设备。虽然是在单位宿舍休息,但是,也是为了工作需要,也是为了工作的前期的准备。

2:家属在48小时内放弃治疗导致死亡的,是否属于视同工伤?

在实践上,48小时抢救对于家属讲是非常艰难的。员工在工作,突发的是血栓和心梗,到了医院之后,在抢救了十几个小时,医生就跟员工的家属说,已经不具备再继续治疗的意义了,问家属,还要不要治疗?(拔管还是不拔管?)

在短短48小时之内,就让家属决定自己最亲密的人的生死和近百万的视同工亡的赔偿之间做出选择,是艰难无情的。

员工的家属同意拔管,最后,认定了员工工亡待遇。

结合案例看,法律上并没有被禁止主动放弃治疗(拔管并不是违法)。

在工伤认定上,国家法律规定的突发疾病视同工亡的:首先是在48小时(法律的规定,没有办法)。对于家属主动放弃治疗,只要不违法(医院可以出证明),一般都可以放弃治疗以保证满足在硬性要求的48小时内死亡条件,从而认定为工伤。

婚姻家庭的律师跟客户讲,将48小时拔管的权力,交给现在的配偶,因为配偶是其法定监护人有放弃治疗(在48小时之内)的权力。

3:脑死亡还是心肺死亡?

工伤保险政策关于死亡,并没有明确是脑死亡还是心肺死亡。在实践上,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48小时死亡,二是脑死亡在48小时之内,心肺死亡是晚于脑死亡(在48小时以外),即:心肺死亡已经超过48小时,而脑死亡没有超过48小时,是不是可以认定视同工伤?

观点1:多数以脑死亡为标准

脑死亡48小时的,以脑死亡为标准的,可以认定死亡。国家没有明确,死亡到底是以脑死亡?还是心肺死亡为标准。认同脑死亡的出发点,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脑死亡,也是死亡的一种,其的特征是:脑部机能,出现了一种完全的、不可逆转的、永久性的丧失;而脑死亡的最终结果,肯定是心肺死亡。现在前沿的科学认为,脑死亡比心脏死亡,更科学、更精准、更权威。

所以,大多数的法院已经接受了脑死亡的概念。

观点2:少数坚持以心肺死亡为标准

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应以心肺死亡,作为认定死亡的标准。

在实践中,真的碰到了脑死亡的案例,如果是员工打官司,要求以脑死亡认定死亡标准,可能法院的支持率会高。反倒是,如果是企业先行赔付了员工,或者是企业打官司,要求以脑死亡认定视同工亡的,的概率要比员工自己打概率要低。

裁判者可能会想,如果是劳动者申请,不判,可能就上网、闹事,搞到最后改判。因为要出于有利劳动者原则,把工伤认定做泛化的理解。改判的情况下,自己就算判错了案子。不如顺水推舟判支持脑死亡为死亡,反正脑死亡现在也是比较主流的、已经被很多人接受的、认定标准。

如果是公司认定,一是如果公司先行赔付员工,员工出现了死亡事件,打官司之前,公司先人道主义进行了赔偿,按工亡标准赔一部分钱,后期再通过打官司,钱拿回的情况下,就会想,反正公司已经承担了工伤保险工亡的责任,就不支持工亡,劳动者已得到了赔偿,肯定不闹,企业还闹什么。

所以,在刚刚一出现问题,先查一下当地的案例,认的是脑死亡还是心肺死亡?

如果是认的心肺死亡,可以先和劳动者签订协议:公司先承诺赔偿;但是,要求家属配合公司,走完流程;不管是成功与否,公司在走完流程以后,再支付赔偿。

如果家属是以脑死亡为认定标准,起诉要求法院认定的视同工伤的胜诉率就高一点。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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