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条款由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合同生效条件以及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内容组成。
一、工程监理是干什么的
工程监理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和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的质量、造价和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和资料进行管理,协调项目建设有关各方的关系,履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的主要工作是投资控制、工期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控制;实行信息化管理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二、工程初步检查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工程初步检查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什么是工程索赔?
工程的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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