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出生证遗失后,有3个补办步骤。分别是:1、到原新生儿出生的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2、新生儿的父母还要到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递交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婚姻证明;3、再把医院开好的证明,拿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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