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我国的刑罚包括了主刑五种和附加刑三种。主刑有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所以拘役属于主刑中的一种,拘役属于比较常见的一种刑罚处罚,由人民法院判决,就近公安机关执行判决。拘役的刑罚控制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超过一年。
一、拘役的概念和特征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
二、刑事案件判刑最低标准
刑事处罚中,最低的就是需要服刑而期限最少的拘役,拘役最短的期限是一个月,最长为六个月。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4)无期徒刑。(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附加刑有以下三种:(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
刑事案件最低处罚是免于刑事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三、主刑包含哪些
主刑亦称基本刑或本刑,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其中管制为中国独创。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管制刑作为一种限制受刑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对犯罪分子实行不关押,而是在公安机关的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进行改造,它是我国在长期革命实践中不断总结出来的成果,是我国的一种独创。拘役则是一种短期的剥夺受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方法,在执行上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原则上,在其劳动改造期间,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根据其表现,还可以每个月回家一至两天。在主刑的执行当中,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应是“徒刑”的执行,“徒刑”的执行可以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死刑的执行是所有主刑执行中最为严厉因此也应当最为慎重的一种执行方法。死刑的执行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拘役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有如下特点:(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