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拆迁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般是由拆迁人、产权方及承租人共同签订的,承租人及共同居住人均能够享有一定安置补偿利益,但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处的城市、区域及具体规划等的不同,拆迁政策、补偿标准及分配方案也不尽相同,具体应以拆迁人对外发布的公告为准。
一、唐山企业搬迁怎么补偿
一般情况下,唐山市企业拆迁的补偿标准如下:1、拆迁资产补偿费用;2、停产停业损失;3、拆迁补偿费用,通常包含:设备搬迁安装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奖励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按照拆迁的具体情况来定。也可让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协商确定。
二、拆迁安置房是否为小产权房
拆迁安置房不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也称为乡镇产权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房屋。也受到当地政府相关地方政策的约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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