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或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被视为对子女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需按约定处理。
法律分析
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有特别的约定;或者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的房产归属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的房产归属问题是一个常见的法律关注点。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产应视为共同财产。这意味着,无论房产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都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或财产继承等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将适用。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签订了财产约定书或婚前财产公证,约定了房产归属的具体规定,按照约定执行。此外,如果一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房产是其个人财产,且未与婚姻关系产生联系,那么该房产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因此,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房产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解决。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的房产归属问题备受法律关注。根据《婚姻法》,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房产视为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然而,若夫妻双方在婚前签订财产约定书或婚前财产公证,并约定了房产归属规定,则按约定执行。另外,如一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房产为个人财产且与婚姻无关,可能视为个人财产。因此,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房产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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