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3万,构成挪用资金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一般情况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①进行非法活动(起刑点5000-20000元);②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起刑点10000-30000元);③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起刑点10000元-30000元)。此三种情况可以既遂。
2、以挪用本单位资金1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进行非法活动是6万元;以挪用本单位资金40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进行非法活动是20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下载本文